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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次出台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法规
  • 2007-9-6 22: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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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下午,广东省政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3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广东首次出台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

  新出台的“规定”全文28条,对一些行为的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新“规定”由省公安厅与省政府法制办草拟,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为保护信息系统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暂停服务、暂时停机、暂停联网等紧急措施,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和个人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各市公安局设立报警处置中心,负责受理网上发生的案件和指导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提供网上论坛、留言板、聊天室等电子公告栏目以及个人主页、短信息、电子邮件等信息服务栏目的单位应当设立信息审查员。对一些违法行为,最高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梁克毅黄勇何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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